各市發展改革委,淮北礦業集團、淮河能源集團、皖北煤電集團、中煤新集公司、宿州煤電集團,大唐安徽發電有限公司、華電集團安徽分公司、華能集團安徽分公司、國家電投安徽分公司、國家能源集團安徽公司、安徽省能源集團: www.nangongmy.com
根據《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的通知》(發改價格〔2022〕303號)要求,為引導我省煤炭(動力煤,下同)價格在合理區間運行,結合我省實際,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。
一、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布的秦皇島港下水煤、山西和陜西等省煤炭出礦環節中長期交易價格區間,本著省產煤炭與外調煤炭到燃煤電廠價格相近的原則,確定安徽省產煤炭出礦環節中長期交易價格區間為每噸545~745元(5000千卡,含稅)。
二、省內煤炭生產企業和燃煤發電企業要在省產煤炭價格區間內,多簽、簽實、簽長中長期合同并提高履約率,有效實現煤、電價格傳導,切實保障省內煤炭和電力安全穩定供應。
三、各市發展改革部門、煤炭和發電企業,要按照省發展改革委《關于開展煤炭生產成本調查的通知》《關于印發安徽省煤炭市場價格監測方案的通知》要求,及時準確報送相關數據,為完善省產煤炭價格區間提供支撐。
四、各市發展改革部門要密切關注煤、電市場價格情況,配合市場監管部門及時查處市場主體捏造散布漲價信息、囤積居奇、哄抬價格、價格串通等價格違法違規行為。
本通知自2022年5月1日起執行。
2022年4月21日 |